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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一抢夺案经陈律师辩护获轻判
发布时间:2017-01-18 点击:685
被告人王某抢夺罪一案经辩护获轻判8个月
被告人王某在2016年10月中旬到11月中旬期间,在宁波某区马路上骑电瓶车找单身的独行的女子,抢夺手机,一个月不到先后作案5次,抢夺了5部手机。
2016年11月27日被告人王某被抓获并被刑事就留。
被告人家属第一时间委托浙江海宝律师事务所陈群律师为被告人王某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2017年1月18日,被告人王某抢夺一案在宁波市某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辩护人陈群律师的辩护意见得到法院的全部采纳,依法获得轻判。
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3000元。被告人家属和被告人本人对该判决结果非常满意。
宁波刑事律师 陈群
2017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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