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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一借款合同纠纷委托陈群律师代理
发布时间:2017-06-05 点击:614
6.5一借款合同纠纷委托陈群律师代理
2017年6月5日,原告张某与江苏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张某与浙江海宝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由陈群律师代为向法院起诉。
该案件在起诉前,在陈群律师的主导下曾今签订过一个和解协议,约定由被告和担保人共同支付钱款,但被告未按约定支付款项。根据和解协议约定,原告起诉产生的各项费用如律师费等等均可以由被告承担。
日前,该案件已经做好起诉的各项准备,正在诉讼中。
备注:该委托人多次委托陈群律师就其各类合同纠纷诉讼解决,通过陈群律师的代理都并取得满意的结果。
宁波律师事务所 陈群律师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