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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成年人贩卖毒品案委托陈群辩护

发布时间:2017-06-12  点击:730

    一未成年人贩卖毒品案委托陈群辩护


        2017年6月5日,被告人花某因为涉嫌贩卖毒品案件被温州某公安局从宁波鄞州高桥抓走。2017年6月9日,被告人花某家属与浙江海宝律师事务所签订刑事辩护委托合同,由陈群律师作为花某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陈群律师当日下午从宁波赶往温州某看守所,见到了被告人。

      会见后,辩护人了解到该被告人的犯罪时的年龄不满16周岁(6年前的案件)。被告人只是将同案的刘某和另外一被告王某在西南某城市介绍认识(刘某是被告人的初中同学,另一个是被告人王某的高中同学)。后二被告人仲的一个人刘跑到温州贩卖毒品(具体详情,被告人花某也不清楚)。其中一被告人刘某在温州被抓供出花某。刘某被判1年半。

     会见完毕后,陈群律师到主办该案件的公安局找到具体的经办民警,向办案机关提出被告人不构成贩卖毒品的犯罪意见。辩护人的意见得到办案机关的重视,并表示,尽快对该案中有关情况进行相关调查,如确实不构成犯罪,会尽快释放。

    日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办理中。


        宁波刑事律师      陈群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