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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陈律师辩护的又一诈骗案获判缓刑
发布时间:2017-08-08 点击:787
陈律师辩护的诈骗案获判缓刑
2017年8月7日,陈群律师辩护的王某(第三被告)涉嫌诈骗一案,在杭州富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宣判。在之前的庭审中,辩护律师陈群为被告人王某提出构成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判处刑法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得到法院采纳。
最后,法院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当庭释放。详细内容见杭州是富阳区人民法院2017浙0111刑初515号刑事判决书。
该案是另外2被告同王某一同将租来的宝马车拿来卖掉骗取钱财数额巨大,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分别判处3-5年刑期不等。
宁波刑事辩护律师 陈群
2017年8月8日
小结:
本案中,通过陈群律师辩护,使得被告人被认定为从犯(而不是主犯)这样一下子就被主犯可少判3年。退回部分赃款,法院进而判处被告人王某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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