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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喜讯:一贩毒案陈群律师辩护后改判
大喜讯:一贩卖毒品二审经陈群律师辩护后改判
2018年1月15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于甘某贩卖毒品的案件,二审宣判, 被告人甘某改判认定为从犯,由一审判无期徒刑没收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改为判有期徒刑15年没收2万元。
该案的一审也是由浙江海宝律师事务所陈群律师辩护,在一审辩护中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甘某贩毒毒品2.8公斤,建议判处死刑(同案犯另外的其它被告人甘某的下家有2个判死刑一个死缓,一个无期)。陈群律师认为,被告人贩卖的毒品数量只有300克,另外一笔2.5公斤毒品没有证据证明贩卖过,同时陈群律师认为,该300克毒品中,被告人甘某是从犯。
一审法院采纳了陈群律师的部分意见,采纳了,只贩卖300克(而非2.8公斤毒品)的意见,而对于陈群律师提出的构成从犯的辩护意见没有采纳,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甘某 无期徒刑,没收财产等。
二审被告人家属继续委托陈群律师帮其上诉辩护,最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了陈群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甘某为从犯,改判为有期徒刑15年。
同案的其它几个被告人上诉的被告人均维持原判(2个死刑,一个死缓一个无期)。
宁波刑事律师 陈群
2018年1月15日
附:该案件的二审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