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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辩护判缓刑
张某职务侵占数额巨大经辩护被判缓刑
张某因职务侵占一案2014年6月份被宁波海曙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浙江海宝律师事务所陈群律师接受张某家属委托为张某辩护。
经过陈群律师的积极会见和多次提出与公安机关和检察院交换律师的辩护意见,最终得到司法机关的采纳。2014年9月被海曙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之后被移送到法院审理
2014年1月6日,该案经海曙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某职务侵占数额巨大,依法应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陈群律师提出:张某部分犯罪所得系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应属未遂,依法可以从轻减轻量刑。案发后,张某家属全部退还被害人钱财,并得到受害人的谅解,受害人也请求法院对其减轻量刑并能适用缓刑。此外被告人经辩护律师的教育,自愿认罪悔罪,对被告人张某减轻量刑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 得到合议庭采纳。
最后被告人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缓刑4年。
本起案件,是陈群律师辩护的众多成功案件中的一起。
宁波刑事辩护律师: 陈群
2014年11月8日
案情介绍:
公安机关侦查查明被告人张某在2014年5月期间,利用担任某公司业务员的职务便利,在与客户往来过程中,以收取货款为名,从三个客户中收取分别收取现金51221元及9500元,以及一张100200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合计金额16万多属于属于数额巨大。被告人携带上述款项和承兑汇票潜逃。
相关法律规定:
职务侵占数额超10万属于数额巨大,依法应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