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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故意毁坏财物罪案件委托海宝所辩护
发布时间:2018-07-23 点击:936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案件委托海宝所辩护
2018年3月王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宁波某公安局刑事拘留。2018年7月16日,家属与浙江海宝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辩护合同.由浙江海宝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为被告人王某辩护。接受委托后,被告人到检察院阅卷,并会见了被告人。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辩护中。
宁波律师事务所
2018年7月23日